本文依据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的文件原文整理,原文链接见文末。
2026 年 7 月 5 日,国务院印发《“十五五”碳达峰行动方案》(国发〔2026〕22 号)。方案第四部分「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」第(十)条专讲建筑领域,是「十五五」时期建筑节能降碳的总纲。
(十)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。加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,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,支持超低能耗建筑、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。积极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,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,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。加快供热、制冷系统绿色低碳转型,强化清洁热力供给和用热需求匹配,开展集中供热管网升级改造,合理布局建设储热蓄冷设施。实施绿色照明行动。“十五五”期间,单位建筑面积直接碳排放降低 3%。
——《“十五五”碳达峰行动方案》第(十)条
01 建筑领域单独成条,措辞直接
方案共七部分二十二条,「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」一章覆盖建筑、交通、公共机构、生态系统碳汇四大方向。建筑领域单独列为一条,核心表述只有一句,但很明确:支持超低能耗建筑、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。
「规模化」三个字值得留意——这意味着超低能耗建筑在「十五五」期间要从示范项目走向批量建设,而不是停留在试点层面。
02 五条具体任务
- 既有建筑:加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,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
- 新建建筑: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
- 超低能耗:支持超低能耗建筑、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
- 用能结构: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,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,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
- 供热制冷:加快供热、制冷系统绿色低碳转型,开展集中供热管网升级改造,合理布局建设储热蓄冷设施
03 量化目标
| 指标 | 目标 |
|---|---|
| 单位建筑面积直接碳排放(建筑领域) | 降低 3% |
| 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| 降低 5% |
| 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 | 降低 8.5% |
| 国家级零碳园区 | 建设 100 个左右 |
| 零碳工厂 | 建设 500 个左右 |
| 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 | 到 2030 年比 2025 年降低 17% |
|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| 到 2030 年达到 25% |
前三项均为「十五五」期间目标,后两项为到 2030 年的全国目标。
04 支撑保障:标准、资金、考核
- 标准体系:开展百项重点节能降碳标准建设行动,制定发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水平评价指南,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、碳效「领跑者」制度;持续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
- 资金支持: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;落实节能降碳领域税收优惠政策;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,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;发挥绿色金融评估激励作用
- 考核落地: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制定省级「十五五」碳达峰行动方案;按《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》开展综合评价考核
05 和深圳的动作连起来看
把这条国家政策与今年深圳、广州陆续落地的地方动作放在一起,脉络很清楚:
- 国家层面:超低能耗建筑写进国务院行动方案,定位是「规模化发展」
- 深圳标准层面:202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《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》SJG 228-2026,验收口径落地(见《深圳发布〈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〉》)
- 项目落地层面:深圳已公布多批超低能耗及近零碳建筑试点项目(见《深圳公布 2025 年第二批超低能耗及近零碳建筑试点》)
政策端的确定性已经足够。对做被动房、门窗、保温、新风的企业来说,接下来拼的是能不能把纸面上的能耗指标真正做出来——尤其是标准里反复强调的遮阳、自然通风与新风热回收。
原文转链
· 中国政府网: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“十五五”碳达峰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6〕22 号,2026-07-05)
参观预约:159 8682 7578(微信同号)
体验馆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手造文化街国粹B区6号门2楼 零境恒居(B233-23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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