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、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整理,原文链接见文末。
2026 年 8 月 29 日,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《既有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技术规程》,编号 SJG 236-2026(深建标〔2026〕29 号),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起实施。
现批准《既有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技术规程》为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编号为 SJG 236-2026,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起实施。
—— 深建标〔2026〕29 号
01 什么是「能源费用托管」
能源费用托管是合同能源管理(EMC)的一种典型模式:用能单位把能源系统的运行、管理、维护和节能改造整体委托给节能服务公司,按约定的能源基准支付托管费用——节省下来的部分归服务公司,超出部分由服务公司承担。
它的特点是:用能单位不需要前期投入、不承担技术风险;节能服务公司靠实际节能效果赚钱。
02 为什么是「既有公共建筑」
- 能耗密度高:办公、商场、医院、学校的单位面积能耗远高于住宅
- 产权集中:业主单一,决策链条短,适合签长期合同
- 计量条件好:通常已有分项计量或便于加装,节能量可核算
- 改造空间大:大量存量公共建筑仍在使用低效冷热源与老旧围护结构
03 与既有政策的衔接
这份规程不是孤立的。往前看,广东省在 2026 年 6 月印发了《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明确能源费用托管型、节能效益分享型、节能量保证型三类模式;国务院《「十五五」碳达峰行动方案》也把「加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」列为建筑领域第一条任务(见《国务院印发〈「十五五」碳达峰行动方案〉》)。
深圳这份技术规程补上的,是技术侧的执行细则——有了地方标准,托管项目的节能量核算、改造方案设计、验收口径才有统一依据。
04 对服务商意味着什么
对做围护结构改造、门窗更换、新风与空调系统升级的企业来说,「能源费用托管」是一条值得关注的商业路径:从卖产品变成卖节能量,把一次性的产品收入变成长期服务收入。
前提是得先把节能量算清楚,并且真的做得到。而这正是被动房体系能派上用场的地方——气密性、保温连续性、热回收效率,每一项都直接对应可计量的能耗下降。
原文转链
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:《关于发布〈既有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技术规程〉的通知》(深建标〔2026〕29 号,2026-08-29)
· 标准全文(PDF):既有公共建筑能源费用托管技术规程 SJG 236-2026
参观预约:159 8682 7578(微信同号)
体验馆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手造文化街国粹B区6号门2楼 零境恒居(B233-23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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